公告日期:2013-12-25
證券代碼:200512 證券簡稱:閩燦坤 B 公告編號:2013-042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議召開期間,所有議案全部獲得股東大會通過;未有增加或變更議案
的情況。
二、 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2013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2、召開地點: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 D1 大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 :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 :因簡德榮董事長出差國外,經與會董事推選潘志榮董事總經理主持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 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股東(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84,367,27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 45.51 %;
2、社會公眾股股東出席情況:
社會公眾股股東(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171,435 股,占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
表決權股份總數 0.17 %。
3、出席會議的外資股東出席情況:
外資股股東(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84,367,279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的 45.51 %。
4、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出席、列席現場會議的其他人員包括:董事 4 人,監事 3 人,高級管理人員 3
人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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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一)表決方式:本次股東大會議案采用現場投票表決的方式。
(二)表決情況如下:
議案一: 關于改聘審計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1、總的表決情況:
同意 84,367,279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 100 %;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 0 %;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 0 %。
2、社會公眾股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 171,435 股,占出席會議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 100 %;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 0 %;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 0 %。
3、外資股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 84,367,279 股,占出席會議外資股股東所持表決權 100 %;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外資股股東所持表決權 0 %;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外資股股東所持表決權 0 %。
4、表決結果:表決通過。
五、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經辦律師張學達、
莫海洋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
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集人具備召集本次股東大會的資格;出席及列席會議的人員均
具備合法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
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 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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