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 :600651 證券簡稱 :飛樂音響 編號:臨 2013-026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所聘會計師事務所轉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2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
過《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及報酬的議案》。股東大會同意 2013 年度公司繼續聘
請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為我公司
提供年報財務審計服務和內控審計服務。
近日,公司收到上會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有限
公司轉制為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關事項的函》:根據《關于印
發〈財政部、工商總局關于推動大中型會計師事務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會[2010]12 號)的規定,在財政部及證監會等上級部門
的大力支持下,經上海市財政局滬財會[2013]71 號批準,上會會計師事務所轉制
為特殊普通合伙制,轉制后事務所全稱更名為“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
伙)”。上會會計師事務所將于 2014 年 1 月 1 日開始以“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并出具報告。
根據財政部、證監會、國資委聯合下發的《關于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轉制
為特殊普通合伙會計師事務所有關業務延續問題的通知》財會[2012]17 號)規定,
原會計師事務所的經營期限、經營范圍、經營業績連續計算,執業資質和證券、
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資質相應延續。轉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會計師事務所履行原會
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合同,或與客戶續簽新的業務合同,不視為更換或重新聘任會
計師事務所。
因此,公司所聘會計師事務所本次轉制更名不涉及主體資格變更,不構成更
換會計師事務所。公司無需召開股東大會或履行類似程序對相關事項作出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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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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