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提名委員會決議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
關于提交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決議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委員會認真審核了董事
候選人何銳駒的有關資料,認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條的情況,沒有
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懲戒,
不是公司現任監事。
本委員會同意提名何銳駒(詳細個人資料附后)為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候選人。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
主任委員:謝 勇
委員:鳳良志
陳愛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董事候選人簡歷
何銳駒,男,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最近五年
內,曾任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山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總經
理。現任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與公司控股股東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聯關系。沒有持有中山
公用股份。沒有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
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