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證券代碼:900950 證券簡稱:新城B股 編號:2013-034
江蘇新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
任。
重要內容提示:
合作簡要內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城萬嘉房地產有限公司與旭輝集
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關于金山區金山新城 B-17 地塊合作開發協
議》,旭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對項目公司增資的方式與上海新城萬嘉
房地產有限公司合作開發上海市金山區金山新城 B-17 地塊(宗地編號
201318285893435740),上海新城萬嘉房地產有限公司占項目公司 50%
股權,旭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占項目公司 50%股權。
本次合作未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合作未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合作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一、合作情況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城萬嘉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新城
萬嘉”)與旭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輝集團”)簽署了《關于金山區
金山新城 B-17 地塊合作開發協議》,旭輝集團以對項目公司增資的方式與上海
新 城 萬 嘉 合 作 開 發 上 海 市 金 山 區 金 山 新 城 B-17 地 塊 ( 宗 地 編 號
201318285893435740),上海新城萬嘉占項目公司 50%股權,旭輝集團占項目公
司 50%股權;
(二)本次合作的交易金額未超過公司董事長的審批權限,不需提交公司
董事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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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合作不構成關聯交易;
(四)本次合作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五)本次合作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二、 合作開發的項目及合作對方情況介紹
(一)合作開發的項目情況
本次合作開發的上海金山區金山新城 B-17 地塊(競得該地塊土地使用權的
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2013 年
10 月 10 日的 2013-030 號公告)東至海豐路、南至龍翔路、西至海盛路、北至
龍軒路,出讓面積 108,392.9 平方米,容積率不超過 1.8,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
約 195,107 平方米,土地用途為普通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為 70 年。
(二)合作對方情況介紹
名稱:旭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長寧區通協路 288 弄旭輝虹橋國際廣場 3 號樓
注冊資本:人民幣 60,000 萬元
法定代表人:林中
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營業務: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實業投資,室內裝潢,社會經
濟咨詢,計算機軟件開發,銷售建材、裝潢材料(上述經營范圍涉及許可經營
的憑許可證經營)
旭輝集團成立于 2000 年,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資產總額
2,685,700 萬元,資產凈額 694,059 萬元,2012 年實現營業收入 814,400 萬元,
核心凈利潤 92,100 萬元。
三、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上海新城萬嘉在取得項目地塊后已成立獨資項目公司,注冊資本
1,000 萬元,本次合作由旭輝集團向項目公司單方面增資 1,000 萬元。增資完成
后,項目公司注冊資本增至 2,000 萬元,項目公司股權結構變更為上海新城萬
嘉占 50%股權,旭輝集團占 50%股權。雙方后續增資須按照上述持股比例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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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共 5 人,上海新城萬嘉委派 3 位,旭
輝集團委派 2 位,董事長由上海新城萬嘉委派的董事擔任。
(三)項目公司總經理在授權范圍內,負責項目公司的運營和日常經營工
作。
(四)項目后續開發建設資金由項目公司自身融資解決,但融資方案須經董
事會過半數通過。項目公司自身融資不能解決的,在合作協議項下合作款項已
經全部付清的情況下,可由合作雙方向項目公司按股權比例提供股東借款。
(五)項目公司的資金由項目公司自行管理。項目公司銷售回籠資金或銀行
借款在保證項目正常運轉的情況下,富余資金可以用于歸還股東借款。
(六)項目公司經營利潤按照雙方持股比例分配。
四、本次合作開發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合作開發拓展了公司對外合作的空間,有利于分散項目投資的風險,
對公司整體戰略實施、提升經濟效益具有促進作用。
五、備查文件目錄
《上海新城萬嘉房地產有限公司與旭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金山區金山
新城 B-17 地塊合作開發協議》
特此公告!
江蘇新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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