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3
北京旋極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支付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之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重大資產
重組管理辦法》、《關于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深圳證券
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旋極
信息獨立董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公司符合實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各項條件。
二、本次提交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北京旋極信息技術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等相關議案,在提交董事會會
議審議前,已經獨立董事事前認可。
三、按照有關規定,公司及相關方已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
對擬購買資產進行評估,最終交易價格將根據評估結果并經交易各方協商確定。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發行股份的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 20 個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價。本次交易價格的定價原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交易是公
開、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四、《北京旋極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
及附條件生效的《關于支付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框架協議》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重組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規
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沒有損害非關聯股東的利益,
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資產質量,提高盈利能力,同時還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
策的規定,符合公司長遠發展規劃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六、公司制定的支付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其
它規范性文件規定及監管規則的要求,具備基本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無重大法
律政策障礙。與本次交易有關的審批事項已在預案中詳細披露,并對可能無法獲
得批準的風險做出了特別提示。
七、鑒于本次交易相關的審計、評估工作尚未完成,同意本次董事會審議有
關交易相關事宜后暫不召開股東大會。本次交易標的資產的價格經審計、評估確
定后,需經公司再次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交易尚需獲得公司股東大會和相
關主管部門的批準。
綜上所述,本次支付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所簽署之協議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沒有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
益;獨立董事同意本次支付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同意公司本次支付現
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等相關議案,同意公司董事會就本次交易事項的總體
安排,并將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監督公司合法有序地推進本
次支付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工作,以切實保障全體股東的利益。
獨立董事:馬海濤、熊焰、儲珺
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