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2017 證券簡稱:東信和平 公告編號:2013-51
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網絡投票和獨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權相結合
的方式召開。
3、本次股東大會的第一、七、八、九項提案是特別決議事項,即需由出席
本次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其余提案為普通事
項,即需由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其中
第十、十一項提案采用累積投票制的表決辦法。
一、會議召開和召集情況
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以現場會議、網絡
投票和獨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權相結合的方式舉行。現場會議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 14:30 開始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 8 號公司 201 會議室召開。網絡投票的
時間:2013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0 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
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3 年 12 月 20 日 9:30-11:30,13:00-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3 年 12 月 19 日
15:00 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 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獨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權
的時間為:自 2013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 下
午 13:30—16:00)。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 11 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
106,811,209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48.90%(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
授權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 105,653,576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48.37%,
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或股東授權代表共 6 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 1,157,633 股,
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0.53%,通過獨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 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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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0%)。本次大會由董事長周忠國先生
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
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會議以記名投
票表決的方式,逐項審議表決,形成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50,24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429%;反對 23,79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223%;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修 訂 后 的 公 司 《 章 程 》 全 文 刊 登 于 2013 年 6 月 6 日 的 巨 潮 資 訊 網
(www.cninfo.com.cn)。
二、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提案》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50,24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429%;反對 23,79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223%;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修訂后的《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全文刊登于 2013 年 6 月 6 日的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三、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提案》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50,24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429%;反對 23,79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223%;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修訂后的《董事會議事規則》全文刊登于 2013 年 6 月 6 日的巨潮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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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50,24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429%;反對 23,79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223%;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修訂后的《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 2013 年 6 月 6 日的巨潮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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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提案》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50,24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429%;反對 23,79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223%;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修訂后的《監事會議事規則》全文刊登于 2013 年 6 月 6 日的巨潮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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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審議通過《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提案》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50,24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429%;反對 23,79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223%;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同意聘任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13 年度審計機構,負責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等工作。
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摘要的
提案》,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首期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2)首期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來源和總量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3)首期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數量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4)首期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予日、鎖定期和解鎖期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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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5)首期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及確定方法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6)首期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鎖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7)首期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數量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8)激勵對象的收益限制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9)首期激勵計劃的會計處理方法及對業績的影響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10)實施本激勵計劃的程序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11)公司與激勵對象的權利和義務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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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和激勵對象發生異動時股權激勵計劃的調整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13)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原則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14)本激勵計劃的變更與終止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15)其他重要事項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摘要刊登于刊登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的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八、審議通過《關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修訂稿)
的提案》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50,24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429%;反對 23,79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223%;棄權 37,173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修訂稿)及摘要刊登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的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九、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
劃相關事宜的提案》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72,03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633%;反對 2000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19%;棄權 3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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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348%。
授權事項如下:
(一) 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負責具體實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以下
事項:
(1)確認激勵對象參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資格和條件,確定激勵對象
名單及其授予數量;
(2)確定首期限制性股票計劃的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
予股票并辦理授予股票和解鎖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對激勵對象的解鎖資格和解鎖條件進行審查確認,按照首期限制性股票激
勵計劃的規定,為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鎖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權、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時,
按照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和方式進行調整;
(5)在出現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購注銷激勵對象尚未解
鎖的限制性股票時,辦理該部分股票回購注銷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在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條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該計
劃的管理和實施規定,但如果法律、法規或相關監管機構要求該等修改需得到股東
大會或/和相關監管機構的批準,則董事會的該等修改必須得到相應的批準;
(7)在董事會認為必要時可決議終止實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8)簽署、執行、修改、終止任何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的協議和其
他相關協議;
(9)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實施,委任收款銀行、會計師、律師等中介
機構;
(10)實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關文件明確規
定需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除外。
(二)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就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向有關政府、機
構辦理審批、登記、備案、核準、同意等手續;簽署、執行、修改、完成向有關政
府、機構、組織、個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
登記;以及做出其等認為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的必須、恰當或合適的所
有行為、事情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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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請股東大會同意,向董事會授權的期限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有效期。
十、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的提案》
(1)選舉周忠國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周忠國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2)選舉張澤熙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張澤熙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3)選舉倪首萍女士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倪首萍女士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4)選舉郭端端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郭端端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5)選舉王欣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王欣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6)選舉陳根洪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陳根洪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7)選舉陳靜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陳靜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8)選舉楊雄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楊雄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9)選舉張琪女士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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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133%,選舉張琪女士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選舉郁方女士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郁方女士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1)選舉孟洛明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孟洛明先生擔任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十一、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的提案》
(1)選舉許立英女士擔任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許立英女士擔任第五屆監事會監事。
(2)選舉宋光耀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宋光耀先生擔任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
(3)選舉王立俊女士擔任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
該議案經表決,同意 106,718,576 股,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33%,選舉王立俊女士擔任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
許立英女士、宋光耀先生、王立俊女士將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出的職工
代表監事周涌建、王建波共同組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呂崇華律師、趙琰律師現場見證,并出
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
格、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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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會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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