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對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作為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我們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以
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制度》等有關規定,承諾獨立履行職責,未受公司主
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公司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
或個人的影響,在認真審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有關文件及進行充分的
盡職調查后,對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參加土地使用權競買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1、公司參加由常州市國土資源局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發出的常州市國有建
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中以掛牌方式出讓的位于常州市天寧區華陽路東側、竹林
北路北側,宗地編號 GZX2013018 地塊的使用權公開競買,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和
經營需要。
2、公司受讓上述土地,有助于公司統一協調管理,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能
力。
3、公司此次參加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公開競買經過了必要的審批程序。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參加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公開競買。
二、關于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受光伏市場行情低迷以及市場需求變化等因素的影
響,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是根據當前市場形勢的變化對項
目實施計劃作出的及時調整,以規避市場風險,有利于保證募集資金的合理、合
規使用,不會損害中小股東的權益,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終止該募投項目,并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
會審議。
全體獨立董事簽名:于培諾 武利民 周國來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