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證券代碼:000792 證券簡稱:鹽湖股份 公告編號:2013-065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
大會,于2013年12月23日下午14:00時,在青海省西寧市
勝利路19號鹽湖大廈5樓502會議室以現場與網絡投票結合
的方式召開。公司董事長王興富先生主持會議,本次股東大
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 52 人,代表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1,168,923,818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
1,590,509,203 股的 73.4937%。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
及股東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 1,120,172,130 股,
占公司股份總數 1,590,509,203 股的 70.4285%;通過網絡
投票的股東共 35 人,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 48,751,688 股,占公
司股份總數 1,590,509,203 股的 3.0652%。
(三)公司董事、監事、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或列席了
會議,見證律師青海競帆律師事務所王正文、紀美怡律師出
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一)議案的表決方式:本次股東大會議案采用現場投
票與網絡投票結合的表決方式進行。
(二)具體議案表決情況
1、關于公司向商業銀行申請銀行貸款7億元的議案;
同意向商業銀行申請銀行貸款資金7億元(其中:新增
貸款2億元、續貸5億元)。
表決情況: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為
1,168,923,818 股,其中同意 1,167,905,004 股,占出席本
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28%;反對 223,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191%,
棄權 795,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的 0.0681%。
表決結果:該議案獲得通過。
2、關于公司向商業銀行申請銀行貸款9.5億元的議案
同意向商業銀行申請銀行貸款資金9.5億元(其中:新增
貸款4億元、續貸5.5億元)。
表決情況: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為
1,168,923,818 股,其中同意 1,167,905,004 股,占出席本
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28%;反對 223,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191%,
棄權 795,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的 0.0681%。
表決結果:該議案獲得通過。
3、關于提名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本
議案需采用累積投票制表決)
3.01、候選人謝康民
表決情況:采取累積投票制選舉謝康民先生為公司五屆董事
會非獨立董事,得票數為 1,167,749,595 股。
表決結果:該議案獲得通過,謝康民先生當選。
3.02、候選人吳文好
表決情況:采取累積投票制選舉謝康民先生為公司五屆董事
會非獨立董事,得票數為 1,167,744,397 股。
表決結果:該議案獲得通過,吳文好先生當選。
4、關于提名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4.01、候選人張建祺
表決情況: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為
1,168,923,818 股,其中同意 1,167,887,504 股,占出席本
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113%;反對 217,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186%,
棄權 818,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的 0.0700%。
表決結果:該議案獲得通過,張建祺先生當選 。
5、關于對間接控股子公司--青海鹽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
公司同意對控股子公司青海鹽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68,700萬元連帶責任的擔保,公司累計為其提供了
108,700萬元連帶責任的擔保責任。
表決情況: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為
1,168,923,818 股,其中同意 1,167,839,902 股,占出席本
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073%;反對 270,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232%,
棄權 812,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的 0.0695%。
表決結果:該議案獲得通過。
6、審議增補公司非職工監事的議案。
6.01、候選人李志強
表決情況: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為
1,168,923,818 股,其中同意 1,167,858,504 股,占出席本
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089%;反對 243,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208%,
棄權 821,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的 0.0703%。
表決結果:該議案獲得通過,李志強先生當選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青海競帆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姓名:王正文、紀美怡
(三)結論性意見:公司201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
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會議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
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