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陽區一家幼兒園一天之內多次遭受槍擊,導致3扇玻璃受損,而事發后開槍者稱他只是想練練手。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用仿真槍向幼兒園玻璃進行射擊的趙某一年零兩個月。
幼兒園玻璃遭“槍擊”
2013年4月24日17時左右,朝陽區小牛津雙語才藝幼兒園現代城園的工作人員突然聽到窗外傳來“砰”、“砰”的響聲,他們仔細一聽,這種聲音是硬物擊打到玻璃的聲響,幼兒園工作人員開始尋找聲音的發源地。
沒多久,他們發現從幼兒園對面的樓上射來一道綠色的光柱,并伴隨著“砰”、“砰”的響聲,他們經過觀察才發現是對面有子彈打過來。此時,在對面樓上,他們看見一個個子不高的男子,其所在屋子外墻上放著可樂瓶和梨,不知道在干什么,但在該男子回屋后又有子彈射了過來。
雖然幼兒園園長不停向墻外喊話,但對方卻仍然繼續射擊。這時幼兒園工作人員發現對面樓內兩名男子拿著槍出來,好像是看他們設定的目標物。目標物是對面樓層陽臺外墻上擺的一個花盆,上面放著一個梨,旁邊還放著一個大桶可樂的塑料空瓶。
兩名涉案男子被抓
幼兒園工作人員隨后撥打了報警電話,沒多久民警便趕了過來,在了解情況后,民警將開槍射擊的男子帶了出來,并當場收繳了一把1米多長的槍狀物。
經警方現場勘驗,位于幼兒園二層的資料室西墻有三扇玻璃窗,在中間的玻璃窗上發現7處破損;與資料室同側的備課室房間西墻有三扇玻璃窗,其中一扇玻璃窗上有1處破損,中間的玻璃窗有6處破損。
經鑒定,涉案的槍狀物全長1200毫米,槍管口徑為6毫米,以氣體為動力發射球形彈丸。警方認定該槍狀物為槍支。
危害公共安全男子獲刑
在庭審中,趙某稱當日他和張某是在SOHO現代城3號樓109室屋里門口的位置,向放置于屋外東南角兩米以上高度柱子上的梨和瓶子開槍,是仰著射擊目標物的,射擊的角度所對應的是幼兒園的高墻,打不到幼兒園的玻璃。
法院認為,在集居民工作和生活于一體的小區內,向處于露天空間的公共場所內實施的槍擊行為,客觀上具有危害該公共場所安全的危險性,趙某對此應當知道。
法院認為,向公共場所內射擊,無論是行為人所預先設定的目標物,還是除此之外的整個公共場所,均因子彈飛行指向和落處的不確定而處于危險當中。
最終,趙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記者李鐵柱)
原標題:槍擊幼兒園玻璃兩男子獲刑
原文鏈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2/09/c_119248929.htm
稿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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