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4月11日訊備受關注的“網絡推手”秦志暉(網名“秦火火”)誹謗、尋釁滋事一案11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被告秦志暉在最后陳述中說,“過幾個月的久久思考,我主要有以下認識:第一,我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被許可的,在事實上我的確是誤導了大家對公眾人物和政府部門的看法;第二,我沒有認識到網絡不僅僅是一個虛擬空間,網絡是自由的,我越過了紅線,我嚴重損害了他人的名譽和聲譽;第三,有句話說得好,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我恰恰是忽視了這一點,也忽視了法律和道德的存在,擾亂了網絡的正常秩序。”
最后,他稱自己想表達一個歉意,“對楊瀾、羅援、張海迪等人的名譽造成很大的打擊,我深表歉意和內疚。名譽是無價的,是他們幾十年辛辛苦苦打拼下來的,被我幾條微博就給抹黑了。將心比心,誰都是不愿意的。我對自己沒有什么可辯護的地方,我只是想說,希望我能夠警示他人,別干我這樣的蠢事?!?/P>
原標題: “秦火火”最后陳述:望能警示他人別干同樣的蠢事
原文鏈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4/11/c_126381490.htm
稿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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