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景德鎮市公安局涉嫌從駕校報賬4000多萬元的消息引發關注。5月7日,江西省公安廳發布消息稱,已派督導總隊、交警總隊負責人赴景德鎮調查核實,將根據核查結論,對涉及的問題依法嚴肅處理。今日,記者從江西省公安廳新聞中心輿情處獲悉,目前調查組正在調查,有結果會及時公布。
當事人黃某稱警方未聯系他
爆料此事的黃某昨日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尚沒有當地警方和他聯系了解情況。
記者隨后多次致電多次出現在報賬單簽名處的景德鎮市公安局陳姓副局長,但電話均無人接聽。
景德鎮市公安局涉嫌從駕校報賬4700多萬
5月6日,江西景德鎮的黃某向人民網記者反映,景德鎮市公安局自2007年開始,先后從其經營的“景安駕校”報賬4700多萬元。并稱:“2007年全年用了600多萬,2008年300多萬,2009年近600萬,2010年500多萬,2011年600多萬,2012年1600多萬。”
據黃某稱,這些款項景德鎮市公安局大多是以報銷水電費、汽油費、購買車輛等名義支出,甚至有的還以住房公積金名義轉走。黃某表示,該公安局曾多次以景安駕校的名義,花了近150萬元購買了十幾部車輛供公安局使用。“因為他們用我個體戶的組織機構代碼去登記,不用審批,買完之后再轉到公安局。”
駕校法人代表為何會被檢察院逮捕?
2013年4月27日,黃某父女被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以侵吞國有資產為由逮捕,8個月零3天后,被取保候審。作為一家社會化辦學的駕駛員培訓機構“景安駕校”的法人代表,為何會被檢察院以侵吞國有資產為由逮捕?對此,父親黃某回應稱,2009年6月,該駕校已經作了變更,屬于個體經營,因此不存在侵吞國有資產的行為,不明白為何會被檢察院帶走。
景德鎮市公安局為何要從景安駕校報賬?
景德鎮市公安局為何要從景安駕校報賬?黃某告訴記者,景安駕校的前身是景德鎮公安局創辦的“公安駕校”,他以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兼任駕校校長。2007年2月,黃某從公安局退休。2009年6月26日,駕校已經正式屬于個體經營,從法律上與公安局再無掛鉤。
據黃某表示,景德鎮市公安局曾多次要求變更法人代表,但黃某均未同意。在記者要求提供單據作為證據時,黃某對記者表示,大部分票據已被當地檢察院“借”走,法人公章也不在自己手里。據悉,目前該駕校已被禁止營業。
針對此事,記者多次致電景德鎮市公安局,但均未得到明確回應。(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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