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法院新建范鎮法庭項目施工與監理工程招標公告項目編號:QDXDTA-2013-018
1.招標條件
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法院新建范鎮法庭項目施工與監理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法院,建設資金為國有資金。項目經泰安市岱岳區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備案,現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及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岱岳區范鎮老泰萊路以南、現狀加油站以西。
2.2項目概況:建筑面積約1529.4平方米。
2.3標段劃分:本項目施工及監理均為一個標段。
2.4質量目標: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標準,達到合格標準。
2.5招標范圍:施工設計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6計劃工期: 26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施工投標申請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項目的項目經理。投標報名鎖定的項目負責人未經招投標監管部門備案不得擅自更換,否則評標時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3.2監理投標申請人需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總監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跨市(地)監理企業投標擬派項目總監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本市監理企業投標擬派項目總監承擔的在建工程項目不得超過三個(含三個),但需提供同期服務的所有建設單位的書面意見,投標方為有效。投標報名的項目總監不得擅自更換,否則評標時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3.3市外企業須提供《市外建設類企業進泰備案證》,非岱岳區本地企業須提供《區外建設類企業進區備案證明》。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12月18日 至2013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時間,下同), 到青島信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長城路天龍國際大廈B座808)報名,逾期不候。
4.2施工投標申請人需持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授權委托書、擬派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及安全考核B證,投標申請人需提供岱岳區建設局出具的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該證明由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到岱岳區建設局辦理,(在岱岳區注冊的施工企業由岱岳區建設局出具;在泰安市其他縣(市)區注冊的施工企業須由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岱岳區建設局分別出具,外市(地)進泰施工企業須由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泰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岱岳區建設局分別出具),市外企業還須提供《市外建設類企業進泰備案證》,非岱岳區本地企業須提供《區外建設類企業進區備案證明》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上述復印件一套。
監理投標申請人需持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擬派項目總監注冊監理師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市外企業還須提供《市外建設類企業進泰備案證》,非岱岳區本地企業須提供《區外建設類企業進區備案證明》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上述復印件一套。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另行通知。
6.投標文件的遞交
詳見招標文件。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山東省政府采購網》、《泰安市政府采購網》、《岱岳區人民政府網》、《泰安日報》上同時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法院
聯系人:宗主任
聯系電話:18605489658
招標代理機構:青島信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長城路天龍國際大廈B座808
聯系人:馬梅
聯系電話:0538-8889559
電子郵箱:qdxdgc@163.com
9、監督單位:泰安市岱岳區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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