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公眾人物張藝謀超生門再生新端。2月11日,樂思輿情監測系統監測到來自騰訊娛樂的消息顯示,一篇題為《張藝謀攜妻與張偉平合影留存證》的報道在網上引起網友的關注和熱議。據系統數據顯示,截至11日11時,關于該新聞的報道已達170篇,網友話題參與量超過2萬。隨著該話題的發酵,張藝謀作為公眾人物再次被推倒輿論的風口浪尖。
張藝謀超生事件引發輿論口水戰
2013年5月,著名導演張藝謀涉嫌“超生”一事被媒體熱炒,在多報道中稱,張藝謀與無錫女子陳婷在當地生有3名子女,江蘇省計生委、無錫市計生委當時就此事曾分別做出回應,表示正對公眾人物張藝謀“超生”一事加緊調查、核實,后當地計生部門又多次表示,有調查結果將及時公布,但調查一直無新進展,而張藝謀本人在半年多時間里也從未有過正式回應,此事引發外界爭議不斷。
2013年12月1日晚8點40分,張藝謀回應"超生" :與陳婷育有兩子一女。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計生局表示,對張藝謀的態度表示歡迎,希望張藝謀如實收入,以便計算罰款。2014年2月7日,無錫市濱湖區計生局發聲明稱,收到了陳婷、張藝謀繳納的計劃外生育費及社會撫養費7487854元,張藝謀超生事件正式落下帷幕。
在這起張藝謀超生事件中,輿情出現一波三折。首先是當張藝謀被曝光超生時,當地政府和張本人都與輿論和媒體的關注置之不理,導致媒體和網友發出“尋找張藝謀”的呼吁。正因為張藝謀遲遲不露面,輿論在這一時主要偏向于對張超生的譴責。在輿論強大的壓力之下,張藝謀出面回應超生事件,并主動認錯,承擔罰款。這時張良好的認錯態度為后來輿論對于張高額罰款的不同態度的爭論起到了很好的引導作用。雖然最終該事件最終平息,單從這一事件的輿情發酵中我們可以認知道,在當前自媒體愈發發達的背景下,公眾人物作為社會的關鍵點,其必然會受到輿論的高度關注,這決定了公眾人物遭遇輿情危機的必然性。
輿情危機公關需立足事實 依靠監測 合理引導
公眾人物作為一種社會文化符號,具有整體象征性和代表性。特別是一些官員和企業領導人所代表的不僅僅是其個人,而是政府和企業,他們一旦不能成功處理個人危機事件,他們所具有的符號象征性,就容易導致“個人信任危機”轉化成“組織信任危機”。當危機事件發生在公眾人物身上時,他就不能只考慮個人的得與失,而是要以組織整體利益為重,要及時進行形象修復,以免組織形象受損。
然而受到傳統思維或者是個人媒介素養的影響,國內的公眾人物在個人危機時刻,經常采取欺騙或逃避媒體的手段,不僅不能及時修復受損的個人形象,反而效果適得其反。在這些人身上,凸顯了媒介素養的缺失。社會公眾人物是接觸媒體最頻繁也是媒體最關注的群體,中國的媒介素養教育應該從教會這些人如何理性的面對媒體開始。那么,作為公眾人物,應如何做好輿情危機公關?
首先,要及時詳盡地向媒體公布事實真相,做好組織外的信息輸出。各大媒體在危機事件發生之時,通過其強大的議程設置功能,可以引導公眾的輿論,使流言止于信息公開。所以任何拒絕媒體的行為都是不可取的。公眾人物的新聞發言人要禁忌使用“無可奉告”一類的話,要學會使用能表達積極態度和行動信息的話語,比如:“我們對此事很重視”;“事件正在調查之中,一旦有結果我們會馬上通知大家”;“為應對此事,我們做出怎樣的舉措和決定”等。
組織內的公眾人物新聞發言人要勇于承擔對危機當事人的管理和教育責任,不要極力劃清自己與危機當事人的界限,這樣可以給公眾責任感和信任感。同時也要強調事件和個人的特殊性,以免公眾對組織中其他人形象的連帶受損。在當事人方便的情況下,可以請當事人出席新聞發布會,增加信源的可信度。總之,在對外信息輸出過程中,要變媒體主動為組織主動。新聞發言人要時刻把握“反應快速、態度明朗、強調行動”這三條基本原則,主動配合媒體,最大限度的滿足媒體和公眾的知情權,防止流言的滋長,維護組織形象。
其次,做好輿情的收集和分析,保障組織外部的信息輸入。隨著傳播技術手段的日益進步,特別是電腦和網絡的普及使用,傳播模式的雙向互動成為了可能。網絡以其傳播速度快、受眾覆蓋面廣、信息海量等特點成為當今人們獲取信息和反饋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各類網站中的論壇成了網民發表言論、交換意見的主要陣地。所以,作為公眾人物的新聞發言人,可以依靠如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這樣的輿情監測軟件及時了解受眾對事件的關注角度和關注重心,在新聞發布會上,可以針對這些熱點問題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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